国家安全教育日,这些你应当知道!

作者:来源:新闻网发布时间:2019-06-11浏览次数:46


4月15日,是我国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提到国家安全,很多人会联想间谍、特工、战争等,觉得离自己太遥远。实际上,“国家安全”早已不限于“保卫国家不受侵略”的意思,而拓展到了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网络空间等各个领域,它其实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那么,作为我们个人来说,究竟该如何维护国家安全?赶快浏览下图,快速get这项新技能吧!

一、树立国家安全意识

1.什么是国家安全?

20多年前,我国曾制定过一部国家安全法,但没有明确国家安全的含义。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并对国家安全进行了首次界定。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2.国家安全体系涵盖11种安全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提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在这次会议上,习近平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11种安全”。

“11种安全”,即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3.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像窃取、泄露国家秘密;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境外势力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等等,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二、不触碰法律红线!

1.机关单位的电脑内外网不混用;不在内网专用电脑上使用无线网卡、无线鼠标、无线键盘等无线设备以及外单位的存储介质;及时更新杀毒软件,加强对病毒的防范,不把一些涉密信息随意发到互联网上;

2.在微信朋友圈晒照片,要注意照片中的背景,不能在军事基地、军用港口等地未经允许拍摄;表达爱国行为,脑子要多一根弦,不能被不怀好意的人挑唆,在社交平台发布不该发的言论和照片。……凡此种种,对于有风险的事情,我们要高度警惕。

3.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下面的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下面的电话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四、保守国家秘密法

保守国家秘密,是同国家安全紧密相关的,每一个公民,保守国家秘密是应尽的义务,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涉密人员必须承担的责任。

1.国家秘密的等级

国家秘密的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丨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保密期限不超过三十年。

机密丨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保密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秘密丨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保密期限不超过十年。

2.国家秘密的基本范围

下列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应当确定为国家秘密:

(1)国家事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

(3)外交和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秘密事项;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秘密事项;

(5)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

(6)维护国家安全活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项;

(7)其他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的其他秘密事项;

3.涉密载体有许多种类

(1)纸介质涉密载体

是指传统的纸质涉密文件、资料、书刊、图纸等。

(2)光介质涉密载体

是指利用激光原理写入和读取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包括 CD、VCD、DVD 等各类光盘。

(3)电磁介质涉密载体

包括电子介质和磁介质两种。电子介质涉密载体,是指利用电子原理写入和读取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包括各类U盘、移动硬盘等;磁介质涉密载体,是指利用磁原理写入和读取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包括硬磁盘、软磁盘、磁带等。

先有国才有家,国家安全对于百姓生活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现代社会,各国之间的交集越来越多,越来越频繁,方式也各种各样,国家安全早已不仅仅局限在国土、军事、经济等方面,网络、信息、科技等也是防护的重点。

每个人都会成为国家之盾,肩负起保护国家安全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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