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所属各单位(部门):
近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现向相关单位(部门)转发。
为更好完成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研究工作,请相关教师认真研读《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充分了解项目调整目标,项目调整内容(项目征集、项目立项、项目结题、项目认定),项目调整安排等。
未尽事宜,可咨询科技处陈秀娟老师。
联系电话:0451-86615639
附件:
附近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pdf
科技处
2024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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