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剑桥学院2021年春季开学时间及有关事宜通知

作者:学校办公室来源:哈尔滨剑桥学院发布时间:2021-02-19浏览次数:1766

学校所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全省大中小学2021春节学期开学几项工作的提示》要求,结合我校教学安排和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2021年2月17日学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我校2021年春季开学时间及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教工上班时间及要求

(一)2021年3月1日(星期一)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要求:全体教职工于2021年2月28日上午9时到校做核酸检测,教师如有7天内核酸报告可以不参与检测。通勤车正常。

(二)教职工应于2月21日前返回哈尔滨市,进行居家观察。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教职工,须按哈尔滨市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待核酸检测正常、解除隔离后,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上班。

二、学生返校上课及要求

(一)分期、分批返校

2021年3月5日,2020级学生返校(大一);

2021年3月6日,2019级学生返校(大二);

2021年3月7日,2018级学生返校(大三);

2021年3月8日,2017级需要返校学生返校(大四);

3月8日返校学生正式上课。

(二)学生入校后第一时间进行全员核酸检测,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学生,须按哈尔滨市规定接受隔离观察,待核酸检测正常、解除隔离后,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三、工作要求

(一)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发布通知,统筹安排,确保学生有序返校。

(二)人事处、学生处要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记录师生身体健康信息监测和行程轨迹。

(三)后勤处要做好校园消杀工作。开学前,要对校园环境卫生开展全面整治,对重点场所和重点部位进行彻底清洁消杀,全方位改善校园卫生环境。

(四)学生处负责完善应急预案并开展现场演练。确保应急预案可操作、无漏洞,认真落实“五有”要求,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条件保障。

 

哈尔滨剑桥学院办公室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