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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0
    转发:教育部高教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学校所属各单位(部门):近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发布了《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现向相关单位(部门)转发。 为更好完成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研究工作,请相关教师认真研读《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精神,充分了解项目调整目标,项目调整内容(项目征集、项目立项、项目结题、项目认定),项目调整安排等。未尽事宜,可咨询科技处陈秀娟老师。联系电话:0451-86615639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pdf2.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调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运行模式及征集2024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pdf3.项目流程图.jpg 科技处 2024年10月17日附近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 25
    2024-07
    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各相关单位(部门):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2024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申报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学术导向,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示范 引导作用,更好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更好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助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作出龙江贡献。 二、研究方向聚焦哲学社会科学前沿问题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现列出一批方向性选题,附件1 2024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选题.docx见《2024年度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选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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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6
    关于开展2024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文件(黑文旅发﹝2024﹞11号)要求,我校现启动2024年度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和优秀艺术科研成果申报工作。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及要求(一)申报条件黑龙江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报人须具备下列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3.申报重点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4.青年项目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1日后出生)。5.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或推荐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6.申请人可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省外、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7.在校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及企、事业人员申报,需通过其主管单位或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二)选题范围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整合社会各方研究力量关注文化艺术和旅游建设实践,本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将涵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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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05
    关于组织开展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高等教育2024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学校所属各单位(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2024年度全国及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我省教育科研服务教育决策和指导教育实践作用,以高质量教育科研促进龙江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黑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2024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24﹞6号)要求,我校现启动黑龙江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高等教育2024年度重点课题申报工作。有关通知如下: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一致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2.本年度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二十大和2024年度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全省教育工作会议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结合我省省情开展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申报的课题应在1-3年内结题,其中:服务决策类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3.本年度重点课题申报设选题指南,申请人围绕选题